抚养费用难满需求使增加后的抚养费更易落实
时间:2022-07-31 15: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金某与张某于2016年经人民法院断定离婚,婚生子金小某由张某抚育,金某每月付出抚育费人民币1258.9元至金小某18周岁。
  
  尔后,金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某将每月抚育费进步至人民币7500元。据调查,金某任某公司副总工程师,月收入人民币8000元。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日子水平的进步,之前断定的抚育费已不能满足金小某的生长和教育的需求。为给金小某健康生长供给必要的物质支撑,依法应予支撑其进步抚育费诉求。
  
  随后,法院依据金小某日子、学习的实际需要和金某的工资收入,结合金小某居住日子地的日子水平,断定金某每月付出金小某抚育费人民币18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宣判后,两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庭后表示,本着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即便父母两边在离婚时已对子女抚育费达成协议或经断定确定抚育费数额,也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出于本身生长需求在必要时提出超出协议或断定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人民法院一方面着眼于子女健康生长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考量给付抚育费一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依据社会日子水平综合确定添加抚育费金额,保障了未成年人基本日子学习的物质条件,使添加后的抚育费更易落实。